校属各单位:
毕业生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学校“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环节,也是体现和检验学校教育与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为毕业生服务”的理念,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营造昂扬向上、积极和谐、感恩温馨的毕业氛围,彰显毕业季文化,增强毕业生归属感,以此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热爱母校、建设祖国、服务社会的责任感,让每位毕业生牢记母校和师长的嘱托,传承和发扬“崇德砺志、博学敬业”校训精神,走好入职从业的第一步,在工作岗位上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努力成长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二、毕业教育的内容与文明离校的基本要求
加强毕业教育,就是要通过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使毕业生的思想和境界得到进一步升华,进一步坚定服务祖国、奉献社会和完善自我的意识与责任感。
(一)毕业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理想信念教育、择业观教育、就业形势与就业政策教育、创业成才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校史与校规校纪教育和爱校荣校教育及安全与文明教育等。各学院要以加强毕业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教育为核心,以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为重点,教育毕业生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与社会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才干服务人民,以奉献报效祖国,在奉献和服务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基本要求:通过积极组织毕业生开展“我为母校添光彩”、“爱心献母校、文明留真情”、“留给母校最美的背影”、“献给2019级新生一份爱”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毕业生热爱母校的情感。积极倡导毕业生离校前开展“饮水思源,点滴恩情”四个一活动:(1)做一件好事:为母校、同学做一件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2)献一份爱心:将有实用价值的书籍、学习生活用品等捐赠给2018级贫困新生;(3)拜访一位老师:在离校之际向最尊敬的老师道一声感谢;(4)留下一间整洁宿舍:引导毕业生离校前清理、打扫宿舍,留下一个干净、温馨的家。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和良好形象,为自己的学弟、学妹们树立榜样,给母校留下美好的印象。
要充分发挥毕业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维护离校前毕业班级的正常生活秩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毕业生做到“九个不”:不酗酒、不打架、不起哄、不闹事、不晚归、不乱掷杂物、不损坏公物、不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不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或有害信息,坚决杜绝毕业生离校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安全、平稳、文明、有序”。
三、开展毕业教育的形式和途径
毕业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应以班级、专业或学院为单位,通过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各种载体进行。
(一)举办一次报告或讲座。通过举办毕业生成才教育报告会或就业指导讲座,教育引导毕业生认清形势,正确把握政策,树立正确择业观,鼓励毕业生以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聪明才智进行岗位创业或自主创业,组织开展毕业生国防教育,教育学生做有志青年,积极到基层、部队和西部地区建功立业。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实现个人理想与岗位成才的关系,实现自我价值与献身祖国建设事业的关系,正确对待就业中所面临的现实矛盾,恋爱与就业的矛盾,同学之间的隔阂和冲突,并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毕业生由“学生”向“社会人”顺利转变。
(二)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和主题教育活动。以班为单位召开以“总结过去、做好现在、展望未来”为主题的班会,教育和引导毕业生及时全面总结过去,思考现在和展望未来,以增进毕业生与学校的感情;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举行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将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融入毕业论文、毕业答辩、毕业典礼等各个环节,教育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缴费、诚信还贷、诚信就业、诚信发展。
(三)组织一次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各单位结合毕业生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毕业生廉洁自律教育,通过廉洁入职宣誓、座谈会、观看宣传片等形式深化教育,引导毕业生深入学习廉政理论,将廉洁教育融入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形成弘扬正气,尚廉倡廉的风尚。
(四)组织毕业答辩、毕业鉴定。各学院组织毕业生认真配合教务部门和相关指导教师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使毕业生通过毕业答辩系统总结各自的学业情况。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毕业生全面总结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成绩与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思路,认真开展毕业鉴定和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五)开展一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学校下发《关于评选2019年许昌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并广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带动和促进本单位学生学风建设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举行一场优秀毕业生经验分享活动。进一步宣传优秀毕业生事迹,传承榜样力量,以学院为单位,精心组织毕业生与低年级同学座谈会,鼓励毕业生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学习心得、实习体会、求职感受、创业心得等传授给在校生,搭建毕业生与低年级同学之间的学习、成才交流平台。
(七)开展献一份爱心活动。毕业生在离校之际,有一些又实用价值的书籍(专业书、英语书、考研书、考公务员书、各类考证书等学习参考书、复习资料以及其他书籍)和生活用品(自行车、旧电脑、旧风扇或其他旧电器)等物品不便带走,学园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后勤等部门,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以学园为单位组织毕业生捐赠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学弟学妹的关心和支持。
(八)开展一次“我为母校发展献计献策”和“我为学弟学妹建言建议”活动。毕业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几年里,在目睹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同时,也切身感受了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各学院通过组织毕业生开展“我为母校发展献计献策”和“我为学弟学妹建言建议”活动,广泛收集毕业生对学校各方面工作和非毕业生的建议与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学校相关部门和广大非毕业生,将毕业教育中的爱校爱院教育落在实处,为学校今后的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九)组织参加毕业典礼和毕业欢送活动。学校将隆重举行毕业典礼,颁授毕业文凭、学位证书,各学院要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毕业典礼,再次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师的教育与祝福,充分感受自己顺利毕业的成绩与光荣。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毕业欢送活动,使广大学生充分感受学校的深情厚谊,强化学生的母校情结。
四、狠抓落实,加强管理,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
(一)在毕业生论文答辩结束至毕业离校前的这段时间,要特别重视加强毕业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毕业生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充分调动学工人员、专业课教师、学生骨干的积极性,建立完善学院领导走访、接待毕业生制度,全体学工队伍人员尤其是负责毕业班工作的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公寓,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为毕业生排忧解难,特别要做好就业困难学生、有心理问题、情感问题、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和有特殊困难的毕业生的思想工作。
(二)各学院对毕业生要从严要求,教育和督促毕业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作息制度,搞好室内外卫生。对违反纪律的毕业生,尤其是对酗酒滋事、喧哗吵闹、打架斗殴、乱涂乱画、违规使用电器、损坏公物或扰乱校园秩序者,要从速从严处理。要加强毕业生安全稳定教育,强化毕业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教育引导毕业生做到防火、防盗、防侵害、防事故、防斗殴、防诈骗、防传销,确保毕业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三)要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全程畅通信息渠道,制定并落实毕业班学生党员、干部责任制,使他们在稳定学校正常秩序、文明离校等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积极协助辅导员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各学院要建立快速信息反馈机制,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工作,掌握并监控毕业生动态,妥善处置各种偶发事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毕业生安全、有序、文明离校,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合理安排,精心布置,简化手续,强化服务
(一)各学院要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全面”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做好毕业鉴定工作。
(二)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按时完成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并按相关部门要求移交学生档案。
(三)按照教务处的相关通知要求,协助做好毕业答辩、毕业证的办理与发放等工作。
(四)毕业生缴纳或结算学费、教材费等,归还学校图书资料,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介,未结清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办理与发放就业报到证,网上离校系统信息上传等工作,要按照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确保离校手续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教育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毕业生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在教育活动中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培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特色鲜明富有实效的毕业教育方案,要针对毕业生的思想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三)关爱学生,做好服务。各培养单位要以关爱学生、服务学生为宗旨,力所能及地为毕业生排忧解难,切实为毕业生离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深入学生当中,及时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确保毕业生安全、稳定、文明离校。
(四)积极宣传,总结经验。各培养单位要加大对毕业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充分利用好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注重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作用,努力营造全校浓厚热烈的文明离校氛围,确保教育活动有影响、见实效。
学院要将开展毕业生教育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提炼,并把有关材料(文字、图片、视频等)及时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人:王萌,联系电话:2968885。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5月14日